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杜润生:农民利益代言人 农村改革参谋长

来源:中国养猪网 2012-11-10 15:10:59| 查看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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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“小脚女人”的来龙去脉

  小脚女人是怎么回事呢?

  在抗战期间到建国初期,广大干部都知道,新民主主义是一个相当长的历史阶段,这几乎已成为普遍的常识。

  1950年,山西长治试点搞农业合作社,引起山西省委和华北局不同意见的争论。前者认为,作为共产党人,对私有制不能永远持保留态度,应逐渐动摇之、削弱之、直到消灭。把长期互助组改成土地入股的合作社,可以利用它来动摇私有制;后者认为,利用合作社动摇私有制,不符合新民主主义的总精神。华北局书记薄一波和刘澜涛把情况报告了刘少奇。刘尖锐地指出,利用农业社动摇私有制“是一种错误的、危险的、空想的社会主义思想。”不料,这个争议反映到毛主席那里,毛却表示支持山西省委的意见。毛认为,资本主义发展初期尚未采用蒸汽机时,有过一个手工业作坊阶段,即改变所有制,仅仅依靠分工形成了新的生产力,难道我们就不能把农民组织到合作社里依靠分工协作,统一经营来提高生产力,动摇私有制基础吗?毛就找薄一波、刘少奇、刘澜涛来研究。据薄一波后来说,毛的这一观点,使大家折服了,争论画上了句号。毛指示陈伯达召开一次全国性的农村互助合作会议,并说,一定要找赵树理这样熟悉农民的作家征求意见。会议期间,赵树理操着浓重的山西话,与陈伯达那毫无改造的福建话,你来我往,互相听不懂纠缠不清。当陈好不容易弄清赵说的是“农民没有集体的积极性,只有个体的积极性,就是发家致富”。陈认为这纯粹是资本主义思想,不敢汇报。反而是毛在别处听说后问陈。毛听了赵树理的意见后高兴地说:“好,写上农民有两个积极性,一个是个体经济的积极性,一个是互助合作的积极性。进行互助合作中一定要保护好农民个体的积极性,不能挫伤。”对山西建合作社的表态和这次会议的召开,显示出毛已经有提前搞社会主义的动念,但还是能听取并采纳不同意见。

  1952年秋、冬这一段,毛对农业合作化问题十分重视,抓得很紧,一方面准备召开全国农村互助合作会议;一方面酝酿组织一个领导机构,总揽农口大事,挑选了邓子恢和杜润生等筹组中央农村工作部。

  1953年1月杜润生随邓子恢上调北京赴任于新组建的农村工作部,邓子恢任部长,陈伯达、廖鲁言任副部长,杜润生任秘书长。一天,邓子恢和杜润生去见毛主席。毛正在中南海游泳。邓子恢向毛介绍杜润生。毛主席说,我们见过,谈过。(1950年初,中央全会上,杜第一次见毛,毛对杜提出的土改先要除霸稳固政权的建议很赞赏,还和杜开玩笑说,你们杜家出人才,历史上有杜预、杜佑、杜甫等。)毛对自己一向器重的邓子恢说,“中国革命分为上篇、下篇,现在要做第二篇文章了。计划在10年至20年之内完成合作化的任务,改造小农经济,调你来做农村工作的总司令。”邓子恢说:不敢不敢,总司令是主席你,我们给你当助手。

  毛主席又问杜润生了解的农村情况。杜润生说,土改后,成了小农经济的天下。向互助合作方向前进,得从小农经济的现状出发,加以引导,不搞不行,太着急也不行。杜还说,现在到了春耕时节,但农村有点不安定,主要是对合作化不摸底,不知怎么发展。在新区地少人多,经济规模小,政府下达的要求很多,基层干部反映强烈。毛主席听后说,这些情况很重要,你们第一件事就抓这个吧。

  在见过主席后,邓子恢问起杜对“山西问题”的看法。杜润生说,山西提出试办合作社本来是可以的,但把目标定在动摇私有制,有诱发“左”的倾向的潜在危险,如过早地全面消灭个体经济等。毛主席的意见是先改变所有制,然后发展生产,依据就是资本主义前期的工厂手工业过程,针对的是刘少奇的先有机械化后有集体化的思想。杜润生说,工业和农业不一样,农业不可能把大家都集中在一块土地上,许多农活也不能再同一时间和空间上分工,因此不能像工业那样监督管理,要靠生产者自觉,如果不自觉就会磨洋工,还可能减产。

  邓子恢让杜将此观点给中央写个报告,杜认为没有把握,先征求陈伯达(时任农工部副部长)的意见。陈听后很不高兴地说,合作化是毛主席对马克思主义的伟大创举,报告没有写。杜润生说,那时我刚从下边上来,比较“楞”,连毛主席的话都敢怀疑。

  邓子恢对杜润生说,合作化的问题中央已经确定大方向了,我们只能按这个盘子做工作,不过至少还有15年的时间,我们应该掌握“稳步前进”,多做些有利于发展农业生产力的事情。于是,农工部在抓合作化的同时,也搞农贷,发救济粮,兴修水利,提倡深耕密植,合理施肥,推广新式步犁、水车、喷雾器等等。毛主席因农工部这些行动没有和总路线、社会主义联系起来搞,批评他们是“群居终日,言不及义,好施小惠”。还说,“中央现在百分之七八十的精力都集中放在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事上,你们……有好几个文件竟然不提互助合作,我只好加上。有些人想从小农经济做文章,因而特别反对对农民干涉太多。”在毛看来,邓和杜的思想常常偏右。在农工部成立不到一年的时间里,毛曾对邓子恢的“四大自由”(允许土地买卖、允许雇工、借贷自由、贸易自由)确保私有制的说法多次给予批评。毛说,什么“四大自由”,“四小自由”也不能有,对农民的私有制法律上保护是可以的,“确保”是不可能的。其实这些政策都是《共同纲领》《土地法大纲》明文规定过的,但毛对党曾郑重向农民许诺的东西并不在意,不屑一顾。

  1954年春,全国从1万多个农业社,骤然发展到7万多个,同年底竟发展到60万个。但接踵而来的是:新建的社垮台散伙、社员退社,以及大批卖牲畜,杀羊、砍树的现象屡有发生。1955年初,毛主席提出“停、缩、发”放慢合作化步伐的“三字方针”,一个多月合作社从67万个减为65万个。但很快,毛又提出三个字“发”是重点,砍掉2万个社,是受农村工作部影响,是惊慌失措的表现。看来要用“大炮轰”否则不能扭回。1955年6月,又因为合作社发展的速度:农工部计划明年发展100万个;而毛提出翻番发展130万个,毛和邓争吵起来。其争论的实质是——还要不要“新民主主义”的问题。毛曾和邓子恢和杜阐述他的“新民主主义在桥上”的论点,他说,“看来,你们实际上是有一条路线的,就是死抱住新民主主义不放。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说法不妥,不是河的两岸,新民主主义在桥上,每一步都在过渡中。三大改造是革命,和打仗一样,过桥越快越好,在桥上是不能停留的,速度是最重要的问题。我讲过多次,可以先合作化后机械化嘛!”

  1955年7月31日,中央召开了全国省市委书记会议,毛在会上不点名地批评了邓子恢和农工部“像小脚女人,东摇西摆在那里走路”前怕狼,后怕虎。

  10月4日,在召开的七届六中全会上,邓子恢与杜润生做了检查。会后不久,中央解除杜润生农工部秘书长和国务院第七办公室副主任的职务,调离了农村工作部门。年底,除西藏和几省牧区外,全国实现了全面“合作化”。从1953年起,原来15年的计划,3年就完成了。

  今天,对几十年前这场“小脚女人”事件的是非功过自不必多言。当年,组织部长安子文批评杜润生说,“农民观念数你最强,了解材料情况数你最多,就是政治上弱,看不清大方向”。但今天看来,这批评实质上是对杜润生做人、做事最准确的褒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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